⒈ 礼法规矩。
⒈ 礼法规矩。
引《三国志·蜀志·诸葛亮传【chuán】》:“诸【zhū】葛【gě】亮 之治国【guó】也,抚百姓【xìng】,示仪轨【guǐ】,约官职,示权制【zhì】。”
南【nán】朝 宋 刘义庆 《世说新语【yǔ】·任诞》:“裴【péi】 曰:‘ 阮 方外【wài】之人,故不崇礼制;我辈俗中人,故【gù】以仪轨【guǐ】自【zì】居。’”
《周书·周惠达传》:“惠达 与礼官损益旧章,至是仪轨稍备。”
⒈ 法度规范。
引《三国【guó】志·卷三五·蜀书·诸葛亮传·评曰【yuē】》:「诸葛亮【liàng】之为相国【guó】也,抚百姓,示仪轨,约官职,从权制【zhì】,开【kāi】诚【chéng】心,布【bù】公道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