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以铁镣锁足的刑罚。
引《后汉书·朱【zhū】穆传【chuán】》:“太学书生 刘陶 等【děng】数千人诣【yì】闕上书讼 穆【mù】 曰:‘……臣【chén】愿黥首【shǒu】繫趾,代 穆 校作【zuò】。’”李贤 注:“繫趾谓釱其足也,以铁著足曰釱也。”
⒈ 以铁锁系足。
引《后汉书·卷四三·朱晖传》:「臣愿黥首系趾,代穆校作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