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报请王者授与俸禄。
引《周礼【lǐ】·夏官【guān】·司士》:“司【sī】士……周知【zhī】邦国都【dōu】家县鄙之数【shù】,卿大夫士庶子之数,以詔王治,以德【dé】詔爵,以【yǐ】功詔【zhào】禄,以能詔事。”林尹 今译:“有功的报请王者授给他正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