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犯人交纳钱财以免除杖刑。
引《醒世姻【yīn】缘【yuán】传》第【dì】十二回:“珍哥 绞【jiǎo】罪, 鼂源 有【yǒu】力【lì】徒罪, 伍圣道、邵强仁 无力徒罪, 海会、郭姑【gū】子 赎杖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