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救济抚恤。
例救恤难民。
英relieve; succor;
⒈ 见“救恤”。亦作“救卹”。救济抚恤。
引《三【sān】国志·魏志·张范传》:“救恤穷乏,家无所餘【yú】,中【zhōng】外孤寡皆归焉。”
《新唐【táng】书·南蛮传中·南【nán】诏下》:“安【ān】南 之陷,将吏遗人多客伏溪【xī】洞【dòng】,詔所在【zài】招【zhāo】还救卹之,免 安南 赋【fù】入二年。”
宋 司马光【guāng】 《应诏言朝政阙失状》:“民穷【qióng】困已【yǐ】极而无人救恤【xù】,羸者不转死沟壑,壮【zhuàng】者不【bú】聚为盗贼【zéi】,将何之【zhī】矣【yǐ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