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诉说冤屈。
引《宋书·竟陵王诞传》:“又 豫章 民 陈谈之 上书诉枉。”《魏书·李彪传》:“时有人诉【sù】枉者,二公【gōng】及臣少【shǎo】欲听採。语【yǔ】理未尽, 彪 便【biàn】振怒【nù】。”清 顾炎武 《日知录·人聚》:“求名之【zhī】士【shì】,诉枉之人,悉至京【jīng】师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