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就防范制【zhì】度【dù】漏洞对公【gōng】民权益损害而言,可资借鉴【jiàn】的做【zuò】法对我们不失为一【yī】种警示,对于我们【men】更新观【guān】念【niàn】、完善制度,或不无裨益。
2.就防范制【zhì】度漏洞【dòng】对公民权益损【sǔn】害【hài】而【ér】言,可资借鉴的【de】做法对我们不【bú】失为一种警示,对于我们【men】更新观念、完善制度,或不无【wú】裨益【yì】。
3.就防范制度【dù】漏洞对【duì】公【gōng】民权益损【sǔn】害而言,可资借鉴的做法【fǎ】对我【wǒ】们【men】不失为一种【zhǒng】警【jǐng】示,对于我们【men】更新观念、完善制度,或不无裨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