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不告其事而占卜吉凶。
引《左传·昭公十二年》:“南蒯 枚筮之。”杜预 注:“不指其事,汎卜吉凶。”孔颖【yǐng】达 疏:“枚,是筹之【zhī】名也……此则【zé】不告筮者【zhě】以所筮之【zhī】事,空下一筹而使之筮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