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载入官牒。
引《续【xù】资治通鉴·宋【sòng】哲宗元【yuán】祐元年》:“庚戌,詔‘ 英州 编管人【rén】 郑侠【xiá】 特放自便,仍【réng】除落罪名,尚书吏部先咨注旧官,与合【hé】入差遣【qiǎn】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