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唐薛大鼎、郑【zhèng】德本和贾【jiǎ】敦颐,俱【jù】为【wéi】刺史【shǐ】,分治三州【zhōu】,皆有政绩【jì】。时人称“铛脚刺史”。因铛有三足【zú】,故以为喻。
⒈ 唐 薛大【dà】鼎、郑德本 和 贾敦颐【yí】,俱【jù】为刺史,分治三【sān】州,皆有政绩。时人称“鐺【chēng】脚【jiǎo】刺史”。因铛有【yǒu】三足,故以为喻【yù】。
引《旧唐【táng】书【shū】·良吏传上·薛大【dà】鼎》:“﹝ 薛大鼎【dǐng】 ﹞ 贞观 中,累转鸿臚少卿、 沧州 刺史……时与【yǔ】 瀛州 刺史【shǐ】 贾敦颐、曹州 刺史 郑【zhèng】德【dé】本,俱有美政, 河北 称为‘鐺脚刺史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