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伏辨”。
⒈ 亦作“伏辨”。表示认罪的书面供词。
引宋 吕陶 《奏【zòu】为乞复【fù】置糺察在【zài】京刑狱【yù】司并审刑【xíng】院状【zhuàng】》:“不过引囚【qiú】读示【shì】,再取伏辩而已。”
《初刻拍案惊奇》卷十五:“你【nǐ】如今【jīn】只【zhī】将我这三百两利钱出来还【hái】我,修理【lǐ】庄居,写一纸伏辨【biàn】与我【wǒ】,我们便净了口。”
许杰 《贼》:“捉到一个贼,总要留个伏辩的。”
⒈ 悔过书。也作「服辩」。
引《文明小【xiǎo】史·第三回【huí】》:「不要伤他性命【mìng】,只要叫【jiào】他写张伏辩与我【wǒ】们。」
1.加以留心政事,朝夕不倦,摘伏辩奸,多得其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