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更改废除。
引《孟子·尽心上》:“大匠不为拙工改废绳墨。”梁启超 《<立宪九年筹备【bèi】案>恭跋》:“盖新定【dìng】一法律【lǜ】,皆所以规定人民之【zhī】新权利新义【yì】务【wù】也;而【ér】凡新【xīn】法律有改【gǎi】废旧法律【lǜ】之力,是又消灭人民之旧权利旧【jiù】义务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