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公制重量单位,今省译作“克”。
⒈ 亦省作“格兰”。
引中国近代史资【zī】料丛刊《辛【xīn】亥革【gé】命·民【mín】国【guó】各团体【tǐ】之【zhī】组织》:“本公【gōng】债总额银二千万元,每元【yuán】合纯金百分之七十五格兰姆。”鲁迅 《集【jí】外集·说【shuō】鈤》:“此三年间所取纯与不【bú】纯者,合计仅五【wǔ】百格兰耳。”
1.一个男【nán】孩子说了声【shēng】:"格兰姆斯牧师来了,"跟着点了【le】点头,恭恭【gōng】敬【jìng】敬地沉【chén】默大【dà】片刻。
2.有一天,格兰姆·贝克经【jīng】过一个在【zài】地边打歇【xiē】的农民,他正在【zài】注视着那【nà】支长长【zhǎng】的城里人逃难的队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