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指官吏无功而受俸禄。
⒈ 指官吏无功而受俸禄。
引金 王【wáng】若虚 《门山县吏隐堂【táng】记【jì】》:“吏隐之説,始于谁乎【hū】? 首阳 为拙【zhuō】, 柱下 为工,小【xiǎo】山林而大朝市,好奇之士【shì】往往【wǎng】举为美谈,而尸位苟【gǒu】禄【lù】者遂因以藉口。”
明 宋濂 《遁耕轩记》:“受民之佣而无功以报之,则为苟禄。”
清 朱琦 《感事》诗:“忠义乃在民,苟禄亦可耻。”
⒈ 不当得的俸禄。
引《佩文韵府·卷九〇上·屋韵引马袓常诗【shī】》:「苟【gǒu】禄亦可【kě】羞【xiū】,吾将【jiāng】反蓬荜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