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元、明、清三朝接待藩属贡使的机构。
⒈ 元、明、清 三朝【cháo】接待藩属贡使的机【jī】构。 《元史【shǐ】·百官志一》:“会同馆,秩从四品。掌接伴【bàn】引【yǐn】见诸番蛮夷峒官之【zhī】来朝贡者【zhě】。 至元 十三年始置【zhì】。二十【shí】五年罢之。二十九年復置。
引元贞 元年以礼部尚书领馆事,遂为定制。”
《明史·职官【guān】志一【yī】》:“﹝兵部﹞所【suǒ】辖,会【huì】同馆大使一人,正九【jiǔ】品,副使二【èr】人,从九品【pǐn】。”
《清史稿·职官志一》:“顺治 元年,会同四译【yì】分设二【èr】馆。会同馆隶【lì】礼【lǐ】部,以主客司【sī】主事 满【mǎn】 汉【hàn】 各一【yī】人提督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