kān

取勘


拼音qǔ kān
注音ㄑㄨˇ ㄎㄢ

取勘

词语解释

取勘[ qǔ kān ]

⒈  审理。

⒉  犹查核。

引证解释

⒈  审理。

宋 孔平仲 《孔氏谈苑》卷二:“叶康直 为转运使,以粮草不办【bàn】……明日早,札子至, 叶康直【zhí】 枷项送【sòng】 渭州 取勘。”
《续资治通【tōng】鉴·宋哲宗绍【shào】圣【shèng】四年》:“帝【dì】以 张天【tiān】説【shuì】 所进书【shū】立意狂妄,詆訕先帝,送 开封府 取勘。”

⒉  犹查核。

《元典章·兵【bīng】部三·给驿》:“﹝官【guān】员﹞到任之【zhī】后【hòu】,不幸病【bìng】故,抛下家属……仰所在官司取勘,见数应【yīng】付元去铺【pù】马车船,仍给行粮,递【dì】送还家。”

分字解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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