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秦始皇三十【shí】四年,采纳丞相李斯的建议,下【xià】令禁止儒【rú】生【shēng】以古非今,颁布民间有私【sī】藏《诗》《书》和【hé】百【bǎi】家书籍【jí】者族诛的法【fǎ】令。
⒈ 秦始皇 三【sān】十四【sì】年,采纳【nà】丞相 李斯【sī】 的建议,下【xià】令禁止儒生以古非今,颁布民间有私【sī】藏《诗》《书》和百家书籍者族诛的法【fǎ】令。
引《汉书·惠帝纪》:“三【sān】月甲【jiǎ】子,皇帝冠,赦天下。省法令妨吏民者;除挟书律。”
颜师古 注引 张晏 曰:“秦 律敢有挟书者族。”
⒈ 秦【qín】始皇采纳【nà】丞相【xiàng】李斯【sī】的建议,禁止【zhǐ】儒生以古非今,史官非秦记皆烧之,非博【bó】士官而私藏诗、书、百【bǎi】家语者悉诣【yì】守、尉杂烧之的法令。唐·颜师【shī】古·注【zhù】:「张晏曰:『秦律敢有挟书【shū】者族。』」也作【zuò】「挟书【shū】令」。
引《汉【hàn】书·卷二·惠帝纪》:「三月【yuè】甲子,皇帝冠【guàn】,赦天下【xià】。省法令【lìng】妨吏民者,除挟书律。」